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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应当怎样做?

    信息发布者:鲁安章成
    2019-01-07 08:35:02   原创


    新年吉祥,福满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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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模式的要害:政府和人民之间的良性协作


     



    中国经济成功的关键因素是什么?或者说中国经济模式的要害是什么?


    有人结合对全球文明史的研究,尤其是中国文明史的研究,给出一个尝试性的解释,供大家批评、参考。简单回答是一句话: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有效互动和良性协作。


    新中国以来的经济发展过程,就是一个政府与人民之间不断地、动态地互动和协作的过程。以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整个过程又分为前后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的不同,仅仅在支撑互动和协作的共识基础不同。在1978年之前,共识基础是建设“共产主义”和快速摆脱“落后就要挨打”。而在1978年之后,则调整为“发财致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政府和人民之间的有效互动是说,对于人民的重要诉求,对社会出现新的重大变化,政府都能进行及时的政策调整,予以满足和应对。而一旦,政府发布了新政策,人民又能在新的政策空间里,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独立创造性,创造出远超预料的市场结果。


    政府和人民之间的良性协作是说,尽管政府和人民都是市场的参与者,但是,却又存在合理的角色分工,政府做政府该做的,人民做人民该做的,两者是协作的、协同的。从总体上来说,政府的市场角色是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为人民的市场活动打造基础设施和创造空间。而人民才是真正的产业经营主体。整体而言,两者之间的角色分工是明确的,而且是有效的。


    因此,要分析和描述中国的经济问题,务必抛弃西方经济学中的“政府-市场”教条范式,而建立“政府-人民”的新范式。实际上,“市场”仅仅是一个效果,是市场主体的行为效果,而人民和政府才是市场中行为主体,当然角色分工不同。在西方经济学中,错误地将本来属于效果的市场,当成了主体性的实体,进一步把市场等同于人民,从而错误地将政府排斥在市场之外,或者以努力将政府排斥在市场之外为“政治正确”。


    关键的问题,不在于政府能否参与市场,不在于政府能否制定产业规划,而是在于,政府怎么参与市场,怎么制定规划,在于政府与人民在参与市场时的角色分工。评判政府参与市场是否正确,政府在市场中的角色是否合理,其标准应该是:政府的参与和规划是促进和帮助人民的,而非是限制和剥夺人民的。


    概而言之,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和人民继续保持了自新中国以来所建立的有效互动和良性协作,而且形成了一个新共识,就是全心全意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财致富”。也就是说,改革开放后,中国开始在以发展经济为基准,去执行政府与人民的互动、协作。从而迅速创造出一个“经济奇迹”。


    与全球任何国家和文明相比,中国的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良性关系都是独特的,绝无仅有的。因此,分析中国的经济问题,也就转化为:为何唯有中国才能出现如此良性的政府与人民的互动、协作?


    目前普遍存在的误解是,认为欧美国家的政治、政府模式是成熟的健全的,而包括中国在内的非欧美国家的政治、政府模式则是不健全、不成熟的。


    实际上,欧美的政治模式是一种“防贼”模式,人民与政府之间存在严重的对立,人民把政府当成“贼”,然后设计出种种的制度和规章,去对政府这个贼进行限制、提防,这就是所谓的“民主”,“三权分立”的“民主”。然后美其名曰,“将权力关进笼子”。欧美政治模式的成熟和完善,仅仅体现在把政府当贼上,以及如何防贼上。


    欧美人所并不明白的是,既然把政府当成“贼”,人类又为何要发明出政府。既然把总统在内的政府官员当成“贼”,又为何要发明出总统来,又为何要选一个总统来。于其当个贼防着,还不如不要。


    因此,欧美的防贼式的民主政治,不仅不是什么成熟的完善的政治模式,而且是一种非常幼稚,非常残缺的模式。从根本上来说,欧美社会表现出对政治、政府本身的极大不信任和排斥。甚至去恶意妖魔化政治和政府和政治家。在这种情况下,是绝对无法建立政府和人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协作的。就如你无法和一个贼建立良性关系一样。


    从更广阔的历史视角看,政治和政府本身在古老的中国是原生的。中国历史中,中国的文字、文献中,保留了政治、政府起源时期的场景和基本理念、基本原则。然后,源自中国的政治、政府,以及政治、政府的基本原理、原则逐渐向世界传播,包括非常晚的西欧地区。


    对政治、政府本身,西欧不仅是一个非常晚的后进者,而且在根本上,表现出对政治、政府的极大不适应,很难理解和接受有关政治、政府的真正的原理、原则。甚至可以说天然患有政治、政府恐惧症。也可以说,欧美文化整体上是一种“小人”文化,永远只能以小人的心态去度量原本是基于“大人”文化的政治、政府。


    这样,近现代以来,欧美就基于自己的小人心态,基于对于政治、政府的小人化的理解,构造出一套“小人化”的政治模式,就是所谓的“民主模式”,也是“防贼模式”。


    而从起源和真义上来说,政治、政府是立足于“大人”的,立足于“大人”文化的。历史地看,政治、政府在中国出现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大人”职业化的过程,政府就是一个由“大人”组成的职业团体。因此,在古代的中国,对政府官员都尊称“大人”。古代的中国将政府官员尊称为“大人”,并非是政府出现之后,人民为了拍马屁,而是在政府出现伊始,政府的官员本来就是社会中的“大人”所构成的。在政府出现之前,“大人”早已在中国存在了,政府的形成仅仅是“大人”的组团罢了。


    对“大人”,是应该尊重和遵循的,而非是当成贼,去时时刻刻提防。如果是那样,压根就不应该去发明出政府,发明出一个政治业来。其实是一种双向尊重,人民尊重大人,大人也尊重人民。


    中国传统文化历来讲“大人”、“小人”之辩,也是“君子”、“小人”之辩。讲“大人”、“小人”之辩,首先是肯定“大人”的存在的。欧美人之所以要改装出一套小人版的政治模式,根源在于他们的文化中,他们的历史中,不承认“大人”的存在,不承认“君子”的存在,从而也就没有“大人”“小人”之辩,“君子”“小人”之辩。


    既然不承认“大人”的存在,不承认“君子”的存在,也当然就无法想象由“大人”、“君子”所组成的政府、政治业。而只能想象由“小人”组成的政府、政治业。


    “大人”“小人”的根本区分在“义”、“利”,“大人”求“义”,“小人”逐利。孔孟对此有许多论断,典型者如“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孟子》)。在这句话中,“士”就是“大人”、“君子”,“民”就是小人。


    西方文化整体上是小人文化,而现代的中国因受西方的影响而严重小人化了。孟子说“有恒产者有恒心”明明是只对逐利的“小人”说的,还有一句是对“大人”、“君子”说的:“无恒产而有恒心”。但是,现代人引用《孟子》偏偏只引前半句,而绝不提后半句,而为所谓的私有产权、私有化张目。这就典型以小人的心态对孟子做出小人化的曲解。


    “利”就是逐利、利益,“义”就是义理、道义。“义”有两个维度的含义,一个维度是公平、共识,“公”就是义。“公”不仅仅是指财富的分配的公平,而更是指理念、认同上的“公”。另一个维度则是本心、本性,符合人的本性、本心的就是“义”,本心本性就是义,即《中庸》所说的“率性之谓道”,“诚者天之道”。“道”就是“义”、“道义。


    在中国历史中,大人小人之辩,君子小人之辩,士民之辩,也即义利之辩,并非是一个单纯的道德说教问题,单纯的哲学问题,而是涉及到政治和经济模式问题,是政治问题,也是经济问题,而且也是一个社会的分工模式问题。这个分工就是我们现在所要讨论的政府与人民在经济中的角色定位的基础。


    最能体现这一问题也是社会分工问题的,就是孟子的恒产恒心关系论。孟子将“大人”用“士”替代,将“小人”用“民”替代。这样义利之辩,大人小人之辩就成为“士民”之辩,而“士”则是“士农工商”的“士”是一个职业称谓。“士、民”实际上是孟子对社会全体人员职业的整体分类,即按职业将整个社会的人员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士”,一类是“民”。显然,“民”就是“农工商”的合称。


    “士”就是政府官员、政治业从业者,“民”包括农、工、商,是指所有的经济产业,可以合称为“经济业”,或“利益业”。“士”就是“大人”、“君子”,是求“义”的,因此由“士”所组成的政治业实际也就是“道义业”。政府的职业定位是“道义”,而人民的职业定位则是产业经营,搞经济。


    用现在的说法,大人小人之辩,士民之辩,义利之辨,也就是政治、经济之辩,政府人民之辩:政治是“义”、求义,经济是“利”、逐利;政府是义、求义,人民是利、逐利。


    政治业就是道义业,是由一条基本的政治原则和制度做保障的,就是“不与民争业”,后来也被说成“不与民争利”。其实“不与民争业”更能说明这一原则的真实内涵。


    “不与民争业”是三代时期中国的基本政治原则、政治制度,而规矩则是政府产生伊始,由尧舜时代的那批人所立。董仲舒在给汉武帝汇报的《天人三策》中,司马迁的《史记》中都进行了记录记载,并且给与了高度的评价。唯有明白了“不与民争业”才能明白“大人”们是多么伟大,才能明白政治、政府本身的初心是多么伟大。


    所谓的“不与民争业”,其实就是将政府、政治与任何的具体产业隔离开,一旦你做了政府官员,就不允许在从事任何的产业经营。也就是说,政府、政府官员是被剥离、剥夺一切的产业经营权力的,是个彻底的“无产者”。产业经营的权力只属于“民”、“人民”、“小人”。


    政府、政府官员被“剥夺”了一切的产业经营权,更准确地说,作为大人的政府官员,自愿放弃了全部的产业经营权,而专心专业地致力于道义业。这样中国的社会就出现两大分工:道义业和利益业。也就是说,政治、政府在中国出现的伊始,就是明确与人民之间的角色定位。政府不做产业经营,而只提供产业经营之外的道义服务,而唯有人民才直接从事产业经营,同时可以从政府那里获得经济自身所无法提供的道义服务。而政府则是从人民那里获得税收,来支撑自己的生活。这样政府和人民之间就良性的协作关系。


    唯有明白了这一层,才能真正明白《大学》中所说的“国以义为利,不以利为利”。这句话并非空洞的道德说教,而是对三代时期真实政治经济模式的记录。


    其实,到董仲舒、司马迁时期,“不与民争业”这三代时期所盛行的政治原则已经快被人抛弃和遗忘了,因为历经了春秋战国以来所兴盛的法家思想的冲击。法家是讲政府应该“富国强兵”的,恰恰是逐利的。


    汉武帝的英武之处就在于他采纳了董仲舒的意见,把继承和主张“不与民争利”理念的儒家重新拉回政治舞台的中央。实际上,义利之辩就是不与民争业的基本精神。此孔孟以来提的更多的是义利之辩,而非“不与民争业”本身。


    随着儒家在汉武帝之后成为中国政治的主导思想,义利之辩也成为中国政治和经济模式的基石。政府和人民之间也基本继续保持了义利的分工定位,从而也整体上维持着以这种职业分工为基础的良性协作。


    新中国成立之后,一个新的因素出现了。一方面不仅政府直接参与了经济活动,即大规模的国有经济,而且更重要的是,政府也以直接以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为目标,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


    实际上,政府是将中国传统的“不与民争利”的、义利之辩的政治原则贯彻到了国有经济的管理之中,贯彻到了经济规划和经济政策之中。从而使得政府和人民的良性协作的局面得以重新建立。


    进一步说,中国之所以能够实现政府与人民的良性互动和协作,原因在于政府和人民是双独立的、专业的,政府、政治是独立的、专业的,人民也是独立的、专业的。政府的独立是在道义领域的独立,拥有完全的独立判断和决策能力,而人民则是在产业领域的独立,拥有独立自主独立经营的历史传统和文化。


    反观欧美,乃至中国之外的所有文明所有国家,他们自古至今从未真正出现以“大人”为基础的政治业,即从未出现独立的政治业,也为出现独立的经济业。即政治和政府和人民双双不独立、不专业。即政府不是政府,人民不是人民。


    最典型的表现是,现在中国的政府依然对官员,尤其是高级官员经商给与严格的限制,甚至对其子女也进行严格限制,这就是对“不与民争业”思想的继承。但是,欧美的政治模式却对此全然不介意,甚至恰恰相反,他们的总统高官,往往都是大商人、大富豪。譬如现任美国总统就是一个超级地产富豪。


    在中国的政治理念中,以官员有产业为持,官员就是要专门以国家俸禄为生的。而欧美国家却恰恰相反,首脑高官纷纷以不拿或国家俸禄为荣,因为他们自己就有大产业,不在乎国家的那点。


    总之,在中国政治理念中为耻的东西,在欧美的政治理念中却反以为荣。


    同时,中国之外的所有国家和文明的人民,也普遍缺乏独立自主去经营产业的文化、习惯和精神。即便是近代经济、商业开始发达的欧美,也是如此。在那里这样的精神仅仅为少数商人所有。因此,有个叫熊彼得的“经济学家”把这样的精神叫做“企业家精神”。实际上对中国而言,这样的精神更应该叫做“农民精神”。企业家是少数,而农民则是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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